问题: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请问我们公司是商标持有人,想授权给他人使用,这个符合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吗?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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