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名下有两个商标,注册号为5948204、5645406,原来的注册代理机构通知我们公司,这两个商标被别人提了撤三申请,需要我们公司提交使用证据材料。但是我们公司没有收到这两个商标的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代理机构那里只收到电子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吗?盼复。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以上两件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已退回国家商标局,请到国家商标局大厅领取退信并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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