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个体工商户以公司名称作为申请人递交申请,发了补正通知书,之前个体户以公司的名义注册不需要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的,现在要求补正,那是不是申请人类型、名称都不用改,只需要在其他说明文件那里上传经营者的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就可以了?
回答: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在其他说明文件那里上传经营者的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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