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36791号商标异议程序未了结为何提前发出商标注册证
时间:2021-11-25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 我们公司作为在先权利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邮件号:1191 77020 7871),向商标局提交了异议申请材料,依法对第54536791号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裁定该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并明确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材料。事后,我们公司查询该邮件流程,证实该邮件于2021年10月30日送达,是由商标局收发室签收的。但是,在我们公司异议补充尚未提交,在代理机构尚未接到通知缴纳费用,更在收到商标局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下,却意外发现该被异议商标,居然已于11月22日发出了商标注册证,即核准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请问,上述商标已经进入异议程序,在程序未了的情况下,为何核准商标注册?我们公司提交的异议申请材料是否还算数?希望得到合理答复。感谢!(陈生,2021.11.25)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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