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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9606号
时间:2021-11-26    访问量:0

问题:

第11209606号撤三答辩文件经核实,由于寄送文件上未留有注册人电话,当地邮局未予送达,经快递查询于11月12日10:47分直接退还至商标局收发室,后注册人委托相应代理人于11月16-24日期间多次到商标局窗口领取退信,均被告知无退信,无法领取。请问该退信现处于什么状态,何时可以领取退信?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于12月6日退信公告,可到大厅领取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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