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58868052、申请人:北京智科达科技有限公司58872319,申请人:北京恒略法律询问事务所两家公司同日申请近似商标,未走同日补正、协商等流程,直接同时驳回,请核实情况。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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