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正常使用40年的老商标,前两天突然收到商标局发来的函,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要撤销我们公司的商标,现需要我们提供正常使用证明,请问我如何提交,在哪申报,麻烦把提交途径、流程、所需费用发给我,感谢! 请尽快回复,为盼!
回答:
可将证据直接纸件邮寄至国家商标局收文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上如有电子下载码,可以电子提交或纸件提交;提交证据无需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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