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从业者您好!请问:二个自然人,共同申请一件商标,是通过网上申请提交的,申请时只是代表人提交一份代理委托书,上面只有代表人的签字,共有人并没有再单独提交一份代理委托书,后被商标局不予受理,其理由是共同申请人未提交代理委托书。 现在想重新申请注册,那么,请问老师,共同申请人(被代表人)的代理委托书是单独提交一份呢,还是在代表人的代理委托书上,二个人都签字呢?如果是单独提交一份,网申系统里好像没有给到共同申请人上传委托书的端口。敬请回复,翘首以盼!
回答:
代理委托书处提交两份,代表人和共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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