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商标不予转让
时间:2021-12-03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留言!首先我介绍我一下自己。我是一个体营业户和加工厂,在今年的5月份在有国家认证的代理机构购买了一个商标自用,工厂招牌,展厅,服装辅料等等。。。以购买商标的内容全部投入装备,准备发展自己的品牌.但是到了10月份(中间也提交了购买商标使用证据,但是等来是不予认可。),我的代理机构给我的回馈是商标局以对方是涉嫌以牟利为目的不予转让.我承认我当时有点想不通.所有前期的付出浪费了..经过代理机构跟我说的是国家今年才出的政策不能以牟利去买卖商标,(我不清楚是真是假,也没有去真正的了解政策的解读)最后,我想表达的是:如果购买对方商标达到多少数量才能以牟利的性质不予转让?如果能有一个指标的话,可以让我们在选择时有一个考虑。现在我购买的商标也不知道要如何再去怎么能过户,前期的投入也不敢使用。再次申请转让怕驳回,所以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和补救!感谢!
回答:
请以审查结果为准,您可提供商标注册号为您核实。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