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南川大树茶”系重庆市南川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名下地理标志,由于政府部门合并,推广中心并入重庆市南川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现在该地理标志需要转让并续展,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批复,是必须是申请时候的主管盖章部门?受让人具有监测该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证明材料,该监测机构必须是申请时好的监测机构吗?还是可以有另外的监测机构出具证明材料也可以?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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