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使用证据抄送和主送信封如何提交的问题
时间:2021-12-06 访问量:0
问题:
撤销三年不使用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的问题:1.现在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会发一份给企业,这个是主送(但是境外公司的主送是发给原来的注册代理机构),2、目前这个原来的代理机构找不到人,境外企业拿不到主送信封文件,可以拿到抄送给近期办理业务代理机构的抄送通知,3. 抄送也分2种形式一种是电子发文抄送,一种是纸质信封抄送,4.请贵司明确如果境外企业根本拿不到主送信封的文件,抄送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通知是否能够提交答辩,是电子发文可以,还是纸质抄送可以,还是都不可以,请商标局明确。5.如果抄送都不可以,为了保护境外企业的合法利益,商标局是否能告知境外企业如果进行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
回答:
若电子提交回文,需有答辩码,答辩码附在主送的纸件提供撤三使用通知书最后一页;纸件回文需提供主送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您可提供商标注册号为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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