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有
时间:2021-12-09 访问量:0
问题:
想问一下,目前我们想进行一个商标的授权和共有的选择,如果在选择共有的情况下,有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进行了共有,就是我们与目前想共同所有商标的人做了共有协议,是只能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2.在共有的情况下,因为我们公司名下的商标是该名字的一系列商标,可以指共有部分这种类似商标么?在部分共有的情况下,如果我后续申请该系列的近似商标,是谁可以申请,是共有人共同申请,还是我们公司可以单独去申请?具体在后续申请同系列商标时会受到什么阻碍?2、在共有的情况下,我们公司本身使用,授权子公司使用以及其他公司使用上的具体限制?3、在共有商标的情况下,双方的使用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具体约定么,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原则上需要双方就具体的使用等行为达成一致?
回答:
共有商标,双方共同享有和行使您询问的商标专用权。若办理商标转让,相同近似的商标需一并转让,详情可拨打商标询问电话010-63218500-1人工询问。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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