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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寄回地址及电话
时间:2021-12-13    访问量:0

问题:

本人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商标局寄给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现已将证据收集完整,准备寄回,但是询问了顺丰及其它快递公司,没有收件人和电话没有办法寄出送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能否提供收件人及电话呢。

回答:

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一号,国家商标局局收文科收,电话可以填写:010-6321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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