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代理机构地址变更后的官文邮寄问题
时间:2021-12-17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北京成城一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进行过地址变更,并在变更后及时在商标局进行了备案。但最近我们发现我们公司代理的第16810347号,第16913026号两件商标的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为公告送达,经查询投递记录,是因为商标局将相关通知书邮寄至了我们公司原地址从而导致退信。我们十分担心今后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影响我们公司的正常收信,故来信询问商标局 1.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2. 今后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如需我们办理其他手续,请告知为盼(***)。感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提供使用证据通知邮寄地址以申请时填写为准,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