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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已出注册公告,为何状态还是初审公告且查无证书
时间:2021-12-1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员您好,本司商标“煲真珠”35类已在第1765期商标公告中明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刊登在2121年07月27日第1753期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核准注册,予以公告,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7日。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纸质版商标证书,商标状态仍然显示为初审公告状态且查不到“煲真珠”35类电子版商标,如果在初审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那为何又能在1765期商标注册公告中予以公告专用权期限十年?注册公告发布后本司已对外宣布商标注册成功并开始筹备宣传,这期间的责任和损失是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来承担,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本司个回复,要不承认是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失误并道歉,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要不就给“煲真珠”35类修改为注册状态并下发商标证书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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