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53808233号“GC河北国储”
时间:2021-12-20 访问量:0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我局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管的行政机构,为中直驻冀单位,承担“为国管粮、为国管储”职责,单位全称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曾用名: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简称“河北国储”,系统标识“GC”。因单位性质原因,我局不允许、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将“GC河北国储”作为商品标识,以及装潢使用与注册。凡未经我局同意,将“河北国储”进行注册,均视为侵权行为。因此,我局对河北国储保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交至商标局进行商标预审的53808233号“GC河北国储”商标提出异议,特申请商标局终止对该注册商标的预审,并要求驳回并撤销该预审商标,以免对我局造成严重影响。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已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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