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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多次在同一时间多次被他人撤销
时间:2021-12-2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商标6705982号京东09类商标,自2015年以来8次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3次撤销复审答辩,我们公司一直在正常使用,也提交了完整的使用证据,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裁定我们公司商标为有效使用,为何还能在同一时期再次多次受理他人提起的撤销申请。

回答:

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当事人可以声明使用前案证据材料:1、当事人于在先的撤三案件中,已经提交过使用证据,且相关使用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可不再重复提交。前案使用证据应在使用时间、使用的商品/服务、使用的商标标识三方面与本案一致或重合。2、当事人需要使用前案使用证据的,应随《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回相关书面声明,说明前案(撤三案件)相关的申请号及商标注册号,以便审查员查询。未予以说明或说明不清晰无法查询的,视为本案未提交相关证据。3、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了使用证据,同时声明使用前案使用证据材料的,如果前案证据材料与本案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审理时以本案证据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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