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佳斌
时间:2021-12-24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撒三字[2021]第W075214号”第“9572730”号商标的撒三,商标申请人主体为:济南信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但下发纸质版评审文件为“河南信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请问是否有影响?另我们公司(济南信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的“55526762”号“信言XINYAN” 商标复审是否会受其撤三主体不一致影响 导致复审不通过?如果不受到影响,“55526762”号复审什么时候出结果?
回答:
9572730撤三决定书问题与审查员核实没有影响;第55526762号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申请人为济南信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在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将依法在审限内审结,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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