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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
时间:2021-12-24    访问量:0

问题:

近日见到相关新闻,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功申请注册了“青花椒”这个商标,马上迫不急待地向四川一些长久使用青花椒做店名的火锅店诉讼,告对方侵权要求经济赔偿。个人认为,青花椒作为一种大众调味料,就不应该允许餐饮公司注册成商标。比如“小米”这个商标,这是做手机产品的,所以可以允许注册,但如果是一个餐饮公司或食品生产公司,则一定不可以注册“小米”这个商标。这两年中国出现越来越多的专利流氓,钻法律空子到处敲诈勒索,我觉得商标局要从源头抓起,严格防犯各种专利流氓!

回答:

青花椒是一种植物及其种子以及由其制成的调味品的名称,故‘青花椒’用于指代调味品属于通用名称,处于公有领域,一般情形下因其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调味品类商品上。但如果在其他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且没有在先权利等障碍,法律并不禁止;如果申请注册人通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后使得申请标志产生了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则仍有机会获得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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