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的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
时间:2021-12-27 访问量:0
问题:
看(第453号)公告: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同时寄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发放方式暂时不变。在此期间下发的电子注册证,若需要纸质的商标注册证,还需要申请补制纸质商标注册证和缴费吗?
回答: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仍下发纸质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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