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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9455商标驳回理由不理解
时间:2021-12-2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申请是舞蹈培训机构,校长名字程程,因此起名舞柒柒,特申请了此商标作为机构名称。不明白为什么驳回。引用内容“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标志使用在所报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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