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注册的每个元素,在使用的时候是否可以拆分、自由组合,位置是否可以随意变动?组合后是否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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