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
时间:2021-12-30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漳州市绿拓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蓝明春,我们公司注册了‘绿拓科技’商标,商标注册号:8030821;专用权期限:2011-06-28至2021-06-27,刚刚发现已过期,询问了代理公司,代理公司说不能续展了,现在我万分着急,希望贵单位能通融一下,让我们的商标能继续续展使用,蓝明春万分感谢!现在大环境不好,企业十分艰难,不能让企业在雪上加霜,望贵单位能给予续展。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您询问的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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