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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理标志由哪个部门向人民政府请示?急盼回复,感谢!
时间:2021-12-30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行业协会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由产品行业主管理部门还是知识产权部门向区域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授权呢?向人民政府提出授权请示,应附什么材料?有相关的材料目录和流程供学习吗?急盼回复,感谢!

回答: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申请人应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该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鉴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设置并不统一,为避免机构调整及人员更替引发主管部门授权的稳定性,建议由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为宜。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申请指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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