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有两份商标因转让,把核准证明原件给遗失了,怎么补办呢,感谢?
回答: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国家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您可以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也可自行前往相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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