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单位江西井岗泉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委托绿狮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交商标第8355281号第32类井冈山泉转让申请,目前收到该商标转让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将第5947914号、第57391497号2件商标一并办理转让,第57391497号商标驳回复审截止时间已经超期,第5947914号和第8355281号没有任何关联,原来这两个商标就是分别在两家不同公司名下,第8355281号第32类井冈山泉这个商标是在我们公司(江西井岗泉有限公司)名下,然后该商标还被恶意非法转让到了井冈山饮用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以下简称:B公司。我方公司发现后就走了法律诉讼。一审我们公司胜诉,判决1、当初B公司的非法转让无效;2、涉案商标第8355281号第32类井冈山泉属于我们公司;3、要求B公司在三十日内,配合我们公司,将涉诉商标第8355281号32类井冈山泉转让给我们公司(江西井岗泉有限公司)。现二审终结,维持原判。现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高院判决书的决定,将涉案商标第8355281号第32类号井冈山泉同意单独转让到我方公司(江西井岗泉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并且我们公司已经将高院判定书纸质文件材料寄到商标局综合处,此商标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极其重要,恳求审查员同意这个商标单独转让申请,盼回复,万分感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8355281您询问的商标等待转让补正回文流程,请回文说明情况。已给综合处来函反映问题的会有专门人员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