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收到一封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罗克韦尔自动化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了撤销我方第9313616号“I-Track”商标在第九类“测量装置”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号:20210000125473.现我们公司想询问下我们是否可以提供合同、产品宣传页等材料来证明我们公司使用了该商标,另外还想询问下邮寄材料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回答: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一号,收件人:收文科收;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栏目查询。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