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收到一封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罗克韦尔自动化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了撤销我方第9313616号“I-Track”商标在第九类“测量装置”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号:20210000125473.现我们公司想询问下我们是否可以提供合同、产品宣传页等材料来证明我们公司使用了该商标,另外还想询问下邮寄材料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回答: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一号,收件人:收文科收;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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