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转让人(某渔洋渔业有限公司)2016年吸收合并了某珠江制药厂,由于同属于国资委下属企业内部整合,未经过清算。原商标权人某珠江制药厂所有的商标也未完成相应的变更。现需要将原商标权人某珠江制药厂所有的商标转让给无关第三人,请问流程是怎样?需要哪些文件?
回答: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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