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第53283913号商标)
时间:2022-01-10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此前代为提交第53283913号“橙果园”商标的撤回注册申请,后收到商标局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因是“委托书上的申请人章戳与注册申请时委托书上的章戳不一致”。由于申请人更换过公章(已在公安局备案),旧公章已作废,只能使用新公章签署委托书,请问老师:1. 是否能撤回该不予受理通知并继续审理?2.如我方重新提交撤回注册申请,应该提交什么文件说明申请人的公章更换情况,以避免再次被不予受理?辛苦老师拨冗回复,十分感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需重新提交撤回申请,附上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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