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收到国知局提供的证据交换通知书,请问在无效申请人提交质证意见的材料中,是否还需要包括商标代理委托书?如需要,是否和提交无效申请时的文书格式相同?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证据交换回文不需要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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