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品补正事宜
时间:2022-01-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 我们公司代理申请的第28类第61022414号商标,收到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 要求补正指定商品“旱冰鞋专用包‘.理由是该商品表述不规范. 但是“旱冰鞋专用包“是28类商品旱冰鞋的配套使用包袋, 是体育和运动用品, 应当属于28类. 类似情形如28类的已有的规范商品名称“滑板专用包“, “滑雪装备包“, 是运动用品, 也归于28类. “旱冰鞋专用包“即使不是现有商品名称, 通过这个名称的表述及功能、用途可以确定其所属类别为28类, 而且名称的表述清晰无歧义.申请人SURE GRIP INTERNATIONAL (苏格国际公司)是一家美国的专业制造, 设计和销售滑冰运动装备的公司, 网址www.suregrip.com 申请人主要是通过OEM的方式在中国制造产品在出口到美国, 因此, 该商品对于申请人非常重要, 是申请的主要产品之一. 如果不能指定该商品, 申请人申请商标将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申请人真正制造销售的产品无法获得商标保护, 这将极大影响申请人在中国OEM制造的产品出口. 商品名称不是简单名称,它是企业的经营所围绕的核心, 对企业至关重要. 由于现在商品补正只用一次机会, 如果商品不予接受, 整个申请就会不予受理. 我们也拨打了商标局的询问电话, 得到回复是按分类表补正,  但是通常的删除、修改和替换为现有的规范名称无法解决申请人碰到的问题, 即申请人申请的“旱冰鞋专用包“是体育和运动用品, 而28类现有名称里又没有整个名称的困境.  恳请商标局综合考虑以上情形, 是否可以告知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方式.

回答:

“旱冰鞋专用包”不属于规范商品,请参考尼斯分类表标准商品进行报送。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