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代理机构2021年10月28日收到商标号12203970的三撤裁定,但没有复审。最近商标局进行了公告送达,请问是否可以按照送达公告的时间,进行复审吗?
回答:
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30日未领取视为已经送达开始计算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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