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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
时间:2022-01-25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总局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被商标局恶意打击政策误伤了,现向您伸冤投诉,您还能主持公道吗?1、申请商标自用被说成恶意申请2020疫情期间,我们企业经营受影响,遇到很大困难,想从校友创业投资服务领域转型做全国大学周边消费刚需领域,申请了“南大人”等50几个相关类型商标,初步拟从部分高校试点,大概覆盖20多所大学,结果被说成明显超出经营范围,是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我们申请商标一般是先申请下来,然后再逐步使用。因为经常发生企业一推出产品服务,商标就被人抢注了 。我们的商标都还没申请下来,商标局是如何主观性的认为是不以使用为目的呢?即使有的商标不在目前经营范围,我们申请下来后开展相关业务,也可以再新增营业范围。商标局是如何比我们自己还了解和决定我们企业未来的经营呢?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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