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好,之前询问问题是: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及办理商标续展存在的问题: 本人为个体工商户,持有8955254、8955247等两件商标(持有人名称为:福安市某某电子商务商行)。进行网上商标用户申请时,按个体工商户的用户类型定义为“自然人”,申请时只能录入个人名字(而非工商户名称字号),申请人则为个人名称。成功申请后,办理原有商标续展时,提交时,规则校验为“申请人”同“商标持有人”名称不一致。请问这种情况,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继续提交续展申请?还是重新以公司名称申请网上商标用户注册?拥有营业执照,即还是以公司类型进行申请注册?答复内容是: 以个体户名义注册,申请人类型选择“自然人”,申请人名称可以填写个体户商号名称或个体户经营者名称。以上两件商标正在续展实审中,以商标局通知发文为准。 商标局 12月30日2022.1.21日,收到《商标续展申请补正通知书》:(你单位)提交的第8955247号商标续展申请,经审查,需要作以下补正: 申请人名称和我局档案中登记的注册人名称不符,该商标的现注册人名称为福安市大蒙电子商务商行。如属于漏办变更名义的,请补办变更申请。---这个问题询问时已提到肯定是不符的了。 那么请问:是否一定要将之前的注册人名称由公司字号变更为自然人名称?才能办理其他续展等业务?
回答:
可登陆网申系统-电子送达-我的待回文处直接修改申请人名称。请打电话到网上申请技术询问服务010-63218500-3-1-0人工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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