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撤三案件询问
时间:2022-01-27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关于撤三案件(指定的商品项目分属于多个类似群组),以前是在撤三阶段,提交一个核定商品的使用证据且被商标局采信,即可维持全部商品的注册。到了撤销复审阶段,才是仅维持提交证据的商品及其类似商品。我想请教一下,现在是否改革了,即在撤三阶段就开始仅仅保留提交证据的商品及其类似商品了?感谢!

回答:

请拨打撤三业务询问电话010-63218500-5-6人工询问。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