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华为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私自开展商标业务的问题
时间:2022-01-28 访问量:0
问题:
针对华为在未经商标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商标业务,并在360,抖音等多个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其以270元成本价格进行经营,已经构成不正当经营行为,为此已于2021年12月7日将相关材料电邮至dailiguanli@cnipa.gov.cn。请给予相应回复办理时间及办理结果
回答:
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