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查员您好,请问《简化部分商标申请材料和手续的通知》中的第五条是否还有效?即,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的中文译文不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是否能接受? 感谢!
回答:
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具体以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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