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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123433号商标
时间:2022-02-10    访问量:0

问题:

请商标局关注第60123433号商标申请人,累计申请几百件,构成囤积。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已初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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