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正资料的询问
时间:2022-02-10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您好,第12187559号 商标提交转让申请,该商标注册持有人是“汕头市饮食服务总公司老妈宫粽球店”,提交资料以及盖章均已“汕头市饮食服务总公司老妈宫粽球店”进行提交。现下发补正通知,要求补充转让方总公司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想询问下处理方式:1.在原有转让声明旁边加盖“汕头市饮食服务总公司”的章;2.单独以“汕头市饮食服务总公司”的名义再做一份同意转让申请;另外,“汕头市饮食服务总公司老妈宫粽球店”主体名称变更,是否需要按照最新名称作变更?还是按照原注册名称提交?望回复,感谢
回答:
需提交转让方总公司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文件上盖有总公司公章。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