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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5612号商标撤三答辩问题
时间:2022-02-1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知局审查员您好,题述商标的撤三案件比较特殊,该注册商标曾经历过非法转让,目前民事判决已经下发,该商标应转回给原权利人张开华(裁判文书网、知产宝可查判决)。我们为张开华的商标代理人,在题述商标被撤三后曾接到商标局电话通知,告知我们原权利人张开华可以参加答辩,该答辩【没有】2个月时限。同时,我们已与2021年11月提交了【暂缓申请】。根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国知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目前,原权利人张开华已经组织了证据可以参加正式答辩。但是,我们在2022年2月14日拨打商标局询问电话,商标局表示【不能】接受原权利人正式答辩,与商标局最初给我们的通知不一致,而该不一致的通知可能对题述商标造成重大影响。该撤三为2021年5月24日提起。目前没有到9个月的审限,也没到12个月的暂缓审限。在我们收到商标局电话通知并且交了暂缓申请的前提下,想请问商标局是否可以最终接受我们的正式答辩?该案件的审理为何在通知上给我们的答复不一致?由于该案件特殊,恳请商标局接受我们的答辩证据!再次感谢商标局各个审查员及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正在撤三实审流程,请以审查结果为准,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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