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无效宣告生效后的6564417号“BIMBO”商标注册证
时间:2022-02-14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是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第6564417号“BIMBO”商标注册证在2016年被商标局部分无效,随后法院维持了商标局的裁定,即该无效裁定已生效。但目前为止,我们并未收到新的注册证,故打电话向商标局询问。接听电话的老师表示,虽然系统中有2016年7月12日的发文信息,但由于缺少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签字,新的注册证(即被部分无效后的注册证)一直没有发出,建议我方询问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询问,商标评审委员会老师指示说让我们在留言板留言,会有专门的老师负责处理。有鉴于此,特在此留言询问,烦请老师帮忙查询。另外还有个问题,如果商标局可以将新的注册证下发,是否可以直接发送给当前最新的代理机构(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便权利人及时收到?感谢老师!
回答:
已联系发文科查明情况尽快发证,只能邮寄给复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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