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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东”商标20210000106499号异议通知的询问
时间:2022-02-20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商标总局对我们的9类“付东”商标有什么异议,为什么要撤销?作为小微企业主,本身公司经营就存在众多困难,加上我们对于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很多东西都在学习当中,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我们注册商标都是花几千块钱通过第三方公司申请注册的,对于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方面我们也投入巨大开支。商标总局有异议我们也没有及时看到相关公告信息,对于20210000106499号异议,是北京某商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我们,要我们和他们公司合作,帮我们做异议答辩,答辩费用要4000多块,通过和他们的电话沟通,我们于2022年2月13日才看到异议信息。异议具体原因我们也不太清楚,这方面知识也不全面。请商标总局发异议材料到我邮箱751906688@qq.com,并发送异议答辩流程和相关案例知识给于我们,以便于我们更多地学习商标答辩知识,配合商标总局的工作,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感谢。深圳市前海财富宝科技有限公司 董勃平先生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被提撤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家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您询问的商标代理机构。现在您询问的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已退回国家商标局,请到国家商标局大厅领取退信,按要求提交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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