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询问对某个商标提岀撤三申请后未成功,一年后两年后分别再提两次撤三申请可以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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