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33302247、34180422两件商标转让被下了两次补正,第一次我方已将认为不属于近似商标的回文告知,第二次下的补正中除了那几件非近似商标,又增加了第一次补正中没有的其他非近似商标,而且经过比对,发现服务方面也不构成交叉检索及类似,转让申请提交至今已辗转近一年,烦请告知下发二次补正理由及如何回文?
回答:
请以审查结果为准。请按通知书要求进行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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