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补正期限如何计算答复期限。官文红章处写的日期是22年1月25日,但电子送达日期却是22年1月27日。请问是以哪个日期为准,然后具体怎么计算补正期限呢?
回答: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的日期,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日期。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