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代理机构
时间:2022-02-24 访问量:0
问题:
按照最新的审查指南,已经下发注册证书的商标,没有后续业务不得变更代理机构,去年11月申请的2个商标变更代理机构不予核准。但是客户的原代理机构虽然没有注销,但是已经不在代理知识产权业务转行了,客户担心之后遇到撤三或者无效的情况下,没有代理机构存在,出现没有接收到文件,也没有看到送达公告的情况下,商标会无效,客户非常的焦虑,一直强调不理解为什么不予核准变更代理机构。所以想询问,在以后的相关业务中,还会不会有可以调整的情况,比如当客户的原代理机构不存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核准变更代理机构。
回答:
后续撤三和无效通知会主送商标申请人地址。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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