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好,第59324264号电子审查意见答复因证据较大,我已经纸件和电子同时回文,证据通过光盘纸件提交到商标局的,2022年1月19日寄出,快递单号:SF1108475427613。物流显示已签收。但由于在电子回文的时候没有告知快递单号,请问审理该案件的审查老师是否收到第59324264号审查意见答复光盘证据?
回答:
与审查员核实,已经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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