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商标从业者你们好,我们公司通过受让获得一商标,单是在转让过程中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内容如下:转让人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且累计转让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涉嫌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为此,请补充提供转让商标的相关使用证据/使用意图的说明...请问,1.转让人/受让人需要提供哪些使用证据材料才符合要求?请说明。 2.能否按照撤销三年不使用提供使用证据的材料的要求提供材料?
回答:
请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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