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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别驳回存在争议
时间:2022-03-01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审查员、商标局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申请注册的商标近日收到商标局的部分驳回通知(商标申请号为61371438),我们公司主要业务为康复中心并非商标类别中第43类的养老院这一类别,虽然养老院与休养所及康复中心类似,但从大类上来说,43类属于餐饮住宿类,而我们主要是以医疗服务为前提的康复中心,从本质上来说是有区别的。我们尊重商标法对申请人商标保护,但请重新审查近似商标或告知我们近似驳回的要素在何处。感谢盼回复

回答: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4401类似群第(二)部分与4303类似;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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