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公司的商标转让问题
时间:2022-03-07 访问量:0
问题:
由于公司迁移后未进行变更,在商标局档案中商标注册人当前仍为旧的公司名称,但迁移后的公司也已经注销。现在想将商标转让到股东名下,请问要补上漏办的名义变更,需提供什么材料和办理?(新旧两个公司公章已经回收销毁)感谢!
回答:
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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